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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衛生局公布113年清明節食品抽驗結果

2024-04-01

為維護清明節食品安全衛生,彰化縣衛生局針對潤餅專賣店、傳統市場、食品原料行、超市進行稽查及抽驗,抽驗潤餅及其原料、糕粿、素食祭祀食品等共31件,分別檢驗微生物衛生標準、甲醛、真菌毒素、食品添加物(防腐劑、甜味劑、二氧化硫、著色劑)、動物性成分等,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。

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民眾,在選購潤餅皮、糕粿等食品,應注意販售場所環境衛生及儲存條件,祭祀食品建議優先購買完整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,並避免來路不明或顏色異常白皙、鮮豔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,另清明時節天氣炎熱,祭祀食品應避免高溫曝曬,並於祭祀後徹底加熱(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℃)後食用,如未立即食用需冷藏於7℃以下或冷凍-18℃以下溫度保存,避免食品中毒之發生。

彰化縣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要善盡自主管理責任,落實食材原料來源管理,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安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,衛生局將持續進行稽查,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新台幣3到300萬元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