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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勿久放電鍋保溫慢慢吃

2024-07-02

食品加熱至中心溫度需超過70℃,才能有效消滅大部分細菌。在保存溫度方面,熱存溫度應高於60℃,冷藏溫度則需低於7℃,以有效減緩細菌的生長速度。溫度介於7~60℃之間被稱為「危險溫度帶」,因為許多細菌在此範圍內能快速生長繁殖。
       傳統電鍋的工作原理是透過外鍋底板的電熱管加熱,當外鍋內水份蒸發至幾乎耗盡時,外鍋底板溫度超過100℃,會啟動底板溫度感測裝置並停止電熱管加熱,轉而進入約65℃的保溫模式。然而,不同品牌或型號的電鍋保溫溫度可能有所不同,且傳統電鍋的鍋蓋並非完全密封,因此難以保證溫度能持續在超過60℃以上。若不小心落入「危險溫度帶」,反而可能促進細菌的繁殖。若保溫時間過長,食品容易腐壞變質。
       衛生局提醒,餐點製備完後儘快食用完畢,為避免細菌在食品中繁殖而產生毒素,建議餐點勿於室溫下放置超過2小時,夏天時(室溫超過32℃)勿放置超過1小時。最好保溫在60°C以上,或儘速冷藏(7°C以下)或冷凍(-18°C以下)保存。
參考資料: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闢謠專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