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 首頁 › 訊息專區 ›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出國帶回加熱菸處罰鍰5-500萬元 2025-03-04 菸害防制法規定加熱菸(包含主機或菸柱等組合元件)為公告指定之菸品,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,不得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。國人於海外旅遊期間,應盡量避免選購此類加熱菸產品;若不小心購買,因加熱菸產品不得攜帶入境,需於入境前廢棄,若被海關人員查獲,除產品被沒入銷毀,仍要面臨新臺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。為了保障荷包與身體健康,遠離加熱菸,是您最好的選擇。 回列表